電梯新規6月1日實施,你關心的問題總局這樣回復!(五十三)
問:關于電梯檢驗員執業注冊的問題 總局領導您好!我是基層監察人員,今年參加了電梯檢驗員考核,取得了證書。請問我能在本單位(監察機構)進行執業注冊嗎?如果不能,那我改怎么注冊,才能確保正常換證?謝謝! 02 問:關于專職執法機構在特種設備執法中的問題 總局領導好!請問對于專職執法機構在特種設備案查處的現場檢查中,能否直接使用總局新版的現場檢查筆錄對現楊檢查情況進行記錄?對檢查中發現 的問題,是由專職執法機構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還是將問題交至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由監察機構下達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 總局回復:市場監管部門專職執法機構實施行政處罰遵守行政處罰文書格式規定,發現需要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的,應當及時通知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下達。 03 問:生產許可證與核準證區別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局領導:您好!麻煩問下特種設備生產許可證與核準證有什么區別?期待得到答復,謝謝! 04 問:關于明確兼職安全管理員是否需要取得安全管理員證的提問 尊敬的總局領導:在查找兼職安全管理員是否需要取得安全管理員證的留言時,發現,留言日期:2020-05-29,xuyi提出的“兼職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是否要考有安全管理人員證?”貴局于2020-06-03回答“兼職可以不需要。”;留言日期:2019-08-08,87822002lgq提出的“請問:根據TSG08-2017 2.4.2.2.2第二款規定配備的兼職安全管理員需要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資格證書嗎?”貴局于2019-08-13回答“需要。” 05 問:特檢所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是否能兼任檢驗責任師 總局領導:請問特種設備檢驗所的技術負責人或質量負責人是否能兼任檢驗責任師?如不能,請提供相關依據,謝謝。 06 問: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資格問題 根據《特種設備使用管理規則》規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是指使用單位最高管理層中主管特種設備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員,應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員證。我區一外企最高管理層均為外國人,該企業文件任命一中國人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接受副總直接領導,持有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員證。現上級督查,認為該人員不屬于最高管理層,不符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負責人任職條件,應進行整改。該外企至特檢院咨詢,計劃由外國人副總帶著翻譯一起考試,特檢院答復應由當地市場監管局出具同意報考意見書,方可報考。 07 問:區縣市場監管局特種設備管什么 請教總局領導,按照《特種設備現場安全監督檢查規程》規定,省市級市場局負責生產(包括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單位監察,區縣局負責使用單位監察。在實際工作中,區縣級市場局也在管維保單位、充裝單位等生產單位,請問區縣級市場監管局究竟該不該管生產單位?如果要管,該管哪些生產單位?另外,區縣市場局對經營、檢驗檢測單位有監管權限嗎? 08 問:電梯整機型式認證證書有效期及特種設備證書如何查詢 領導您好,我想問下電梯整機型式認證證書有效期一般為幾年,沒有下次審核時間,發證日期為2017年12月28日。另外想問下電梯相關的認證證書如何查詢,我從監督管理網站進入只能查詢承壓設備的相關證書,無法查詢電梯相關的一些證書。 09 問:特種設備檢驗資質換證申請 1、特種設備綜合檢驗機構資質到期換證申請在哪個網站辦理? |